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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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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税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0年07月14日    点击数:115
咨询内容:
      我是一个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我们公司是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社会司机,按月向司机收取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车辆的所有权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运营证、线路牌等仍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今年以来一直没有收入,直到六月份,才收回一万多元属于4-5月份的管理费,我不懂应该如何向地税部门申报税款。麻烦师傅付指点。最好有个在线解答更好,以便让我学习一些更多的税务知识。
资讯回复:
      您好!对于您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请您直接咨询吕梁市地税局,咨询电话0358-82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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