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证 定额税 税值
发表时间2010年01月28日 点击数:492
咨询内容:
我2010年1月7日领的税务证 地税局1月28电话通知我去定税,要我按最低起征点5100元营业额算,每月交纳385元。我个体工商户 营业面积10平方 租金4500元 2人经营,刚开业营业不连开支总收入也不到3000元,这样定税合理吗?
资讯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规定,对没有建帐或建帐不全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征收税款。如对核定的税额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并要求重新实地考察、测算核定。
我2010年1月7日领的税务证 地税局1月28电话通知我去定税,要我按最低起征点5100元营业额算,每月交纳385元。我个体工商户 营业面积10平方 租金4500元 2人经营,刚开业营业不连开支总收入也不到3000元,这样定税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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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规定,对没有建帐或建帐不全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征收税款。如对核定的税额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并要求重新实地考察、测算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