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税收问题予以及时、权威答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咨询中心从2009年起,定期从受理的问题中,整理出一部分出现频率较高、回答难度较大的问题及其答案,经省局办公室审核后,陆续在本栏目予以公布,供大家参考,同时也欢迎各界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请问非正常户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 我们公司国税、地税都管,如果要开外出经营许可证是在国税开,还是地税开?
- 企业签订的应税合同如没有履行是否可免缴印花税?如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同又应如何处理?
-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 近日,我到地税窗口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窗口人员说受赠方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但我朋友年初办理和
- 单位给员工报销的旅游费是否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个人取得高温补助是否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 职工因请病假而被单位扣掉的部分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并入工资中?
- 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我单位既是高新技术企业,也是软件企业,并且2008年正在减半期。请问我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能否享受1
- 我单位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是否能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