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2184468/201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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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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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沁水县地税局对外来建筑业实行“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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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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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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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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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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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有关内容: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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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地税局对外来建筑业实行“双通道”
今年以来,沁水县地税局对外来施工建筑业纳税人提供源泉征缴和办税绿色通道“双通道”便民服务。源泉征缴是受税务机关的委托由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付款时代为征缴,不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开发票等相关手续;绿色通道是对外来建筑业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认定时,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实现了税务所受理到县局全程审批办理5日内限时办结、有特殊需要即时办结的高效办税。上半年,该局共为46户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认定,实现税收1566.4万元。